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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中国民告官「第一案」:包郑照诉县政府,行诉法颁布前夕的司法实践

1988 年 8 月 25 日,浙江温州苍南县的电影院被改成了临时法庭,温州市中级法院在这里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告官」案件。当地一位 61 岁的老农民包郑照,因为县政府强拆了自己的房屋,而将苍南县政府搞上了法庭。这就是著名的「包郑照诉苍南县政府案」,被誉为新中国行政诉讼的「第一案」。

起初,当地法院拒绝给包家立案,因为在案件发生的 1988 年,专门规定「民告官」案件的《行政诉讼法》还没有颁布。可就在这样一个立法尚未完善的时代,一起围绕「政府强拆」展开的诉讼案件,走进了全国公众的视野。

县政府为什么可以被起诉,法院又是如何审理这起特殊的案件?本期节目将从包郑照一家被强拆的房屋说起,看新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如何从零星实践走向统一立法;以及在法治尚不健全的时代,政府的行为如何在司法程序中接受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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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

电影院里的法庭:农民起诉县政府,县长出庭应诉,一场从上午持续到深夜的公开审判。

有批复,为什么还是违建? 从河堤上的房屋、镇城建办的建房批复,到水利部门的清障要求,梳理争议的来龙去脉。

起诉政府的门怎样打开? 两级法院拒绝立案后,律师楼献通过报纸与致信省高院,推动案件获得受理。

「第一案」之前的民告官:单行法规中的起诉规定、借用民事诉讼程序的行政案件,以及各地行政审判庭的建立。

包家为什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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