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 (三) 申17:14-18:8要立上帝揀選的人為王
2025年2月19日 (三) 申17:14-18:8要立上帝揀選的人為王
申17:14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申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申17: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馬匹,因為耶和華曾對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申17: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17: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申17: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17: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申18: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獻的。
申18: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申18: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羊為祭的,不拘是公是母,要把前腿、兩腮與胃給祭司。
申18: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申18:5 因為耶和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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