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團約談教師權益(上)
從團體協約談教師權益(上) 何謂團體協約﹖對身為受僱者的教師會有哪些權利的改變,相信大部分人是陌生的。民國100年勞動三法修正放寬教師得組工會,也就賦予教師擁有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各地方教師會分別依工會法成立了縣市層級的「教師職業工會」或「教育產業工會」,教師工會與教師會的最大差異是「協商權」與「爭議權」行使,這一輯我們特別邀請來賓來談談,何謂團體協商﹖法制面及實務面,他們所屬工會是如何與學校進行協商﹖歡迎準時收聽 (#)教師如何實踐勞動三權? (#)團體協約能為教師爭取何種權利? (#)教師擁有爭議權嗎﹖ (#)團體協商需要社會對話嗎﹖ 電台收聽👉 教育廣播電台FM 101.7 每週六17:05-18:00 網路收聽👉 https://tinyurl.com/ycktfuxb Podcast收聽👉 https://linktr.ee/nftu.podcast 左:來賓:葉明政 中:主持人:洪維彬 右:來賓:董書攸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096duvt0gu50942zpgqsgi7/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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