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 《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
日本郵便違反フリーランス法!臺灣如何借鏡?|監製鄧學良、主持陳智暄|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第436集)#鄧學良#陳智暄
鄧學良教授原稿 版權:鄧學良 原創著作|鄧學良 教授 版權所有 © 鄧學良|智慧財產權受法律保護 老鄧「談法論理」(2026、10、26)( no.436) 題目: 媒体報導: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認定「日本郵便」,違反「フリーランス法」(下稱:フ法」),未於交易時,明示相關交易条件。何謂「フ法」?對我國的啟示? 説明: 經查,日本近年開始把自由工作者(自由職業者、接案者)(フリーランス)(freelance)與企業間的交易,從單純的民事契約關係,提升到具有公法管制的「交易公平」問題。本制實值台灣地區關注。 一、何謂「フリーランス法」? (一)、正式名稱是:「特定受託事業者に係る取引の適正化等に関する法律」,一般稱為:「フリーランス・事業者間取引適正化等法」,中文似可譯為「自由工作者與事業者間交易適正化等法」。本法於 2024年11月1日施行。 (二)、本法之法意識:自由工作者形式上是「事業者」,不是勞工;但在實際交易中,經常處於相對弱勢,沒有員工那樣受到勞動法保護。因此,日本沒有把所有 freelancer 直接「勞工化」,而是另創一套介於勞動法與一般契約法之間的保護制度。 (三)、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目前將主要規範,整理成幾大類,包括:交易條件明示、報酬支付、禁止不當行為、募集資訊、育兒/照護配慮、職場騷擾防治,以及契約中止或解除的預告等。 二、「明示交易條件」之法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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