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 《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
窮人進賭城,轉出你的救助資格|監製:鄧學良、主持人:陳智暄|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第418集)#鄧學良#陳智暄 #賭場
鄧學良教授原稿 版權:鄧學良
原創著作|鄧學良 教授
版權所有 © 鄧學良|智慧財產權受法律保護
老鄧「談法論理」(2026、10、8)( no.418 )
題目:
日臺「社會保障」中之「生活保護」(社會救助),對「法治主義」(含「依法行政三原則」及「程序正義七原則」之適用,各為何?其優劣又為何?
分析:
日本「生活保護」與臺灣「生活扶助/社會救助」,在國家以公權力,決定人民是否能取得最低生活保障時,究竟受到多強的法治國家拘束,以及程序上如何防止行政機關恣意?
一、首應釐清日本與臺灣的「生活保護」與「社會救助」,並非完全相同:
(一)、日本的核心法律是「生活保護法」。其目的在於保障憲法第25條所要求的「健康で文化的な最低限度の生活」,並促進自立;法律本身明定「申請保護原則」、「基準及程度原則」、「必要即應原則」及「世帶單位原則」。例如,生活保護原則上依申請而開始,但急迫情況可以無申請而先給予必要保護;保護程度則以厚生勞動大臣所定基準,計算不足部分。
(二)、臺灣地區則以「社會救助法」為中心。其「生活扶助」主要是對經認定為低收入戶者,提供現金或其他扶助;低收入戶的認定,涉及家庭總收入、最低生活費、家庭財產等法定標準。而且申請、文件及審核認定程序的一部分,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
The skinny
The skinny isn't ready yet — notes appear once the transcript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