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一) 宣傳福音
4.25 (一) 宣傳福音
馬爾谷福音十六15-20
聆聽聖言
那時候,耶穌顯現給十二位宗徒,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
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
必被判罪。
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因我的名驅逐魔鬼,說新語言
,手拿毒蛇,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按手在
病人身上,可使人痊癒。」
主耶穌給他們說了這些話以後,就被接升天,坐在天主的右邊。
他們出去,到處宣講,主與他們合作,並以奇跡相隨,證實所
傳的道理。
釋經小幫手
耶穌復活以後,派遣門徒們到普天下去宣傳福音,也告訴他們
信的人將有能力驅逐魔鬼、說新語言、手拿毒蛇或喝了毒物都
不會受害、醫治病人......等。假設我們是耶穌的門徒,我們可
能會對自己缺乏信心,心想:魔鬼,我害怕;新語言,我有障
礙;毒蛇毒藥更別想我去碰;治病,萬一反而害了他人怎麽辦
?因為沒信心做到以上的偉大事跡,許多教友便把福傳的責任
推給神父修女們。這是對福傳錯誤的理解啊!今天讓我們留意
,福音中門徒出去宣講時,他們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有
主與他們合作。換言之,他們只要負責出去宣講,天主會負責
行奇蹟。也許有人會問,我們宣講時要說什麽?就說天主在我
們身上做的奇蹟!今天我們無論男或女、單身或已婚、上班或
退休、貧窮或富裕的、迷茫或有自信,只要我們花點時間在自
己的生命中回憶並認出天主的作為,我們就能在別人面前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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