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28马海霞:将合法购买的专利产品换标后再次销售构成侵犯专利权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 将合法购买的专利产品换标后再次销售构成侵犯专利权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在科技产品的流通市场中,部分商家为了打造自有品牌、获取更高利润,会从上游厂商处合法采购带有专利技术的正品,随后撕掉原品牌商标、换上自己的标识,甚至对外宣称产品为自主研发制造,再投入市场销售。这种行为看似侵犯了原厂商的权益,但从专利法角度而言,是否真的构成专利侵权?
【案例解析】
安心集团是“智能助眠科技眼罩”相关核心专利的专利权人,其研发的眼罩通过内置生物传感模块可实时监测用户睡眠状态并自动调节遮光、温控参数,该专利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在有效期内。安心集团将搭载该专利技术的眼罩以“安心眠”为商标对外销售,产品市场口碑良好。
贝贝公司是一家主营智能家居产品的企业,为快速切入助眠产品赛道,通过正规渠道从安心集团的授权经销商处批量采购了5000台“安心眠”科技眼罩,支付了合理对价。随后,贝贝公司撕掉产品外包装及机身上的“安心眠”商标,换上自有商标“贝享眠”,并在官方宣传页面标注该产品为“贝贝公司自主研发、自主制造”,以略低于安心集团正品的价格在电商平台对外销售。…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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