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贖罪祭的條例 靈修經文利未記六24-30
10靈修經文利未記六24-3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本段經文論到贖罪祭的條例,指示亞倫和他的兒子如何獻贖罪祭,必須在神指示的地方宰殺祭牲,若是祭牲的血彈到祭司的衣服,那件衣服必須在聖處洗淨,也就是在會幕的院子;煮贖罪祭的肉,也就是給祭司家中男丁吃的,若是使用瓦器,要把它打碎,若是用銅器,要在水中涮淨。上主如此指示,因為贖罪祭是至聖的,不可以把至聖的帶到會幕的外面,連祭司只能在會幕的院子裡吃。若是將贖罪祭的血帶到會幕的聖所贖罪,那肉祭司不可吃,因為要全歸給上主,必要用火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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