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120: 得地为业
约翰福音 1:29-51, 约书亚记 17-18, 箴言 10:31-11:8, 我的外祖父母曾生活在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一个小渔村。他们在那里有处房产。1939年二战开始时,他们把房子租了出去。战争结束后,祖父母本想搬回自己的房子,却已根本不可能了。因为那时苏格兰的法律允许租客在租屋内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而且房东还不得涨房租。(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 在长达50年时间里,外祖父母竟然无法住进他们自己的房子。后来,舅舅继承了这幢房子。那时这栋房子已经变得破败不堪,他仅仅卖了一点钱。 这幢房子虽然属于我们家,但我们却从来没拥有过它。有时,属于和拥有是两码事。 神已经把应许之地 —— 迦南地的所有权赐给了以色列人。现在,约书亚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给你们的地,你们耽延不去得,要到几时呢…?”(约书亚记18:3)新约表明,“应许之地”也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写照(希伯来书4章)。你需要明白有哪些在基督里的祝福是属于你的,但你要努力得地为业,去拥有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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