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63马海霞:二手商品翻新是否适用商标权利用尽抗辩?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二手手商品翻新改造的商标侵权案件中是否可以主张商标权利用尽抗辩?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系根据司法实践改变的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案件名称
“安心智行”公司诉“贝贝工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 案情背景
原告“安心智行”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儿童智能电子穿戴设备制造商,其自主研发的“AX-Watch”系列智能手表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且原告对“AX-Watch”系列手表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告“贝贝工坊”是一家主营二手电子产品回收与改造的工作室。被告从二手市场大量收购原告生产的“AX-Watch”旧款手表(其中部分为正品,部分来源不明)。被告将这些手表拆解后,保留了原手表的表壳、表带及带有原告商标的表盘,但私自更换了手表内部的电池、主板及屏幕总成,并对手表进行了重新组装、抛光和系统刷机。
随后,被告在网络电商平台开设店铺,以“AX-Watch官方正品·焕新升级版”的名义对外销售这些经过改造的手表。在商品详情页中,被告不仅使用了原告“AX-Watch”的商标标识,还宣称该手表“续航提升60%”、“运行速度翻倍”,但并未在显著位置标明该手表为“翻新手表”或“非原厂维修产品”。
二、 原告诉称…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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