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15王培培:商品链接标题首字位置使用他人商标属于商标性使用吗
各位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王培培。
主题
商品链接标题首字位置使用他人商标属于商标性使用吗?
声明
本次分享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改编自真实案例,案例中的公司名称均做了化名处理,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案例
贝贝公司是一家化妆品公司,有一款自主研发的品牌,叫做贝之光肌,是一款水乳护肤品,销量非常好。经多年的宣传运营,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有一天贝贝公司市场部的一名员工在拼多多上搜索自家品牌贝之光肌时,跳出一个销量非常高的商品链接,显示销量五百万+。
员工就点击这个链接,查看这个商品和店铺。她看到这个店铺名称的时候感觉很陌生,于是就去核实了公司内部的线上店铺授权名单。果不其然,这家店铺不在授权名单里,也就意味着,这家店铺的经营者未经贝贝公司的授权,擅自使用贝之光肌商标,销售贝之光肌商品。
员工就向公司反映了这种情况并且下单购买了这个链接下的商品。收货拆箱后,却发现商品并不是贝贝公司的商品,是另一个品牌的,商品上并没有显示贝之光肌商标。
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吗?置之不理吗?
这家店铺令人可气的地方很多:店铺以贝之光肌4个字作为头像;店铺中共显示十几条商品链接,每一条链接标题的首字都是贝之光肌;每一条商品链接下的第一张商品宣传图片、展示图片上的左上角都标注了贝之光肌四个字。
贝贝公司就这种情况咨询了知识产权律师叶子,发生了以下对话:…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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