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第四十三章一至十三節
神應許拯救他的子民
1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
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
現在如此說: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
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2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
你渡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
你在火中行走,也不被燒傷,
火焰必不燒著你身。
3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
我使埃及作你的贖價,
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
4因我看你為寶貝為尊貴;
又因我愛你,
所以使人代替你,
使萬民替換你的生命。
5你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
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
又從西方召集你。
6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
對南方說,不可扣留!
要將我的兒子從遠方帶來,
將我的女兒從地極領回,
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
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
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
以色列是耶和華的見證人
8你要將有眼卻瞎、
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
9任憑萬國聚集,
任憑萬民會合。
他們當中誰能說明,
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
讓他們帶來見證,顯明他們有理,
看是否聽見的人會說:「果然是真的。」
10你們是我的見證,
是我所揀選的僕人,
為了要使你們知道,且信服我,
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
在我以前沒有任何被造的真神,
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這是耶和華說的。
11我,惟有我是耶和華;
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12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
並沒有外族的神明在你們中間。
你們是我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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