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六) 選擇生命
10.15 (六) 選擇生命
路加福音十二8-12
聆聽聖言
我告訴你們:凡在人前承認我的,人子將來也要在天主的使者
前承認他;在人前否認我的,將來在天主的使者前也要被否認
。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獲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人,決
不能獲得赦免。
當人押送你們到會堂,到長官及有權柄的人面前時,你們不要
思慮怎樣申辯,或說什麼話,因為在那個時刻,聖神必要教給
你們應說的話。」
釋經小幫手
你可曾想過,有什麽罪是天主不會寬恕的?在今天的福音中, 我們聽到「在人前否認我的,將來在天主的使者前也要被否認 ......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但我們也聽說天主的 仁慈和耶穌的救恩是無限制的?這兩個信仰真理我們該如何結 合呢?這時教會的教導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耶穌的用意:「天主 的仁慈固然無限無量,但誰若故意拒絕天主的仁慈,不願悔改 ,就是不接受罪過的寬恕和聖神所提供的救援。這樣的固執頑 強能夠導致死不悔改,永遠喪亡」(天主教教理1864)。也就是 說,天主早已賜我們祂的愛與憐憫及祂的法律,但是當我們明 明清楚明白祂的法律,卻又故意犯罪、同意犯罪,而且犯極嚴 重的罪,那麼這些罪過就是褻瀆聖神,不能獲得赦免(1857- 1858)。看到這裏,我們會發現,不是天主不願意寬恕罪人, 而是當罪人的心太硬,硬到不願意接受天主的救恩、不願意悔 改時,即便是天主也無法强迫他接受救恩。今天的經文也提到…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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