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40廖小珍:电商平台不尽监管提示义务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大家国庆假期快乐,欢迎来到知产四方馆!我是廖小珍。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电商平台不尽监管提示义务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大家想不想知道,在网购已经成为主流购物方式的今天,某宝、某多多、某东这些大的电商平台每年要被起诉多少次?据说他们这些公司每天都有人在法院“上班”,因为案子实在太多了,权利人起诉商家侵权时,常常会把平台一并也一并起诉了,作为共同被告,权利人之所以这么做,有的是真要追究平台的责任,有的则是利用平台所在地作为管辖法院的连接点。只是,这些案子往往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虽然是被告,但是,绝大多数案件只要"不知情"就不承担责任,最多把链接删了就行。但是,我们今天分享的这个案例,是入选了入选"202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案子(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湘07知民终25号),在这个案子中,平台没能幸免,被判决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给所有电商平台运营者上了一课,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它是怎么被拖下水的?
【案情简介】
故事的主角是"珍宝信息"公司,珍宝信息运营着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个叫"小霆总"的人开了一家店,名叫"小霆书店",专门卖电子书。…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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