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路旁的河水】:第2071日
神家詩歌9冊2
【我所得的實在太美好】
我所得的實在太美好,
不是我能幻想得到,
不是我在世間可找到,
也不是用甚麼可以換取得到。
是祢情意的流露,
是祢樂意給我,好叫我知道──
我所得的實在太美好,
不單是祢創造的全部,
那蔚藍的天空,那詩意的雲霧,
更是祢自己的愛情,
祢投入我的人生中。
我所得的實在太美好,
今天不再是罪的囚徒,
我是天父的好寶寶。
不單人生中有祢同行同步,
同走苦榮路,
了解祢的心,了解祢的渴慕,
更享祢與父最深的同住,
叫我興奮得跳舞。
我所得的實在太美好,
一天可活永恆天地中,
愁苦、眼淚全都過去,
天天與祢相見,
活在永遠的甜蜜美麗中。
主啊!有祢,
一切都太美好。
弟兄姊妹,今天我們一起讀以弗所書第四章第26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這是一句簡短卻極富挑戰性的話。因為「生氣」是我們每個人都會經歷的情緒,而保羅提醒我們:「生氣」本身不是罪,但若不懂得處理,它可以很快變成罪。
一、發怒本身不是罪——主耶穌都曾發怒
很多人一聽到「發怒」,就覺得那一定是不屬靈的表現,但聖經卻告訴我們,發怒本身不是罪。主耶穌在世時,祂曾在聖殿裡發怒,把買賣的人趕出去,推翻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參馬可福音11:15-17)。祂的怒氣不是出於私慾,也不是情緒失控,而是出於公義,因為祂看見神的殿被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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