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第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五節
斗下的燈
(路8.16-18)
21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難道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而不放在燈臺上嗎?22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也沒有不露出來的。23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24他又說:「你們要留心所聽的。你們用甚麼量器來量,也將要用甚麼來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25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資料來源:
原作者:黃濠光牧師
國際王家服事團The King's Houses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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