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理資訊站】高風險駕駛定期換發短期駕照新制說明
☆訪嘉義市監理站 張智凱股長
問題一、什麼是高風險駕駛人??
答:高風險駕駛人是指駕照受吊扣或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的駕駛人,將依違規程度,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效期駕照,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觀察期間須依規定定期換發駕照。
問題二、高風險駕駛人定期換發短期駕照規定為何?
答:
駕照吊扣未達1年者,吊扣期滿換發6年效期駕照。
駕照吊扣1年以上者,吊扣期滿換發3年效期駕照。
駕照吊銷禁考未達6年者,重新考照後核發2年效期駕照。
駕照吊銷禁考6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後核發1年效期駕照。
6年持照觀察期間,若再有駕照吊扣及吊銷處分情形,觀察期將重新起算。觀察期間依規定換照+無再受吊扣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就可依原規定換發駕照至75歲。
問題三、駕駛人於「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法實施後,受駕照吊扣處分,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答:高風險駕駛人應依規定換發短期駕照,若未依規定期間辦理換照仍駕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 條第1項第7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新臺幣1,800 元以上3,600 以下罰鍰。
問題四、本來就須定期換發駕照(例如:職業駕駛人、外國人、75歲以上高齡者、癲癇患者),因有高風險駕駛人違規情事,該怎麼換照呢?
答:駕駛人其原適用領有駕照效期,小於或等於換發高風險駕駛人駕照效期者,則仍依原適用之規定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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