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廣服務中心】南警一分局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與交安宣導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交通組 黃文村組長
5月起全國同步實施「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實施期程為112年5月1日至6月10日止,針對提升行人路權五大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及「汽機車、慢車駕駛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等加強取締,以改善行人安全為主軸,致力提升行人用路環境,藉此擺脫臺灣行人地獄惡名。
另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規劃112年5月22日至6月5日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統計臺南市東區「路口不停讓行人」易違規路口分別為(1)崇德路與崇德十八街口、(2)崇善路與崇學路口、(3)林森路與東門路口、(4)林森路與崇善路口大東夜市前、(5)東寧路與勝利路口,警方除了在上述路口編排勤務加強取締外,也會依據轄區熱時熱點不定期巡守取締,呼籲民眾勿貪圖一時便利違規停車影響行人用路安全,駕駛車輛經過時務必減速慢行,並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除了宣導「路口停讓行人」外,也要呼籲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則,勿持「行人最大」的觀念橫行馬路,要行走斑馬線或天橋,且要遵循行人號誌指示,不可以隨意穿越馬路。藉由駕駛人及行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來打造交通安全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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