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75: 彻底得自由
路加福音 1:57-80, 民数记 4:1-5:10, 诗篇 34:11-22, 23岁的山姆·莫里斯是个激进的无神论者。他与敌对宗教信仰的人士交往甚密。某天晚上,他上网浏览时偶然发现一个关于启发课程的广告,且上课地点离他家很近。开课那天,他来到我们教会,心里想着:“我一定要扳倒几个不可理喻的基督徒。” 但是,当山姆开始认识耶稣其人以及他的教导后,令他始料未及的事发生了。 启发课程结束后,山姆在调查问卷中写下这句话:“我发现耶稣的魅力难以抵挡,我从一个没有任何信仰的人变成一个拥有巨大盼望的人。从前,我不关心真理;而现在,我就活在真理之中。这就好比枷锁被卸掉,彻底得自由。” 三个月后,山姆受洗了。他说:“我已经完全从过去的生活中被解放了。过去,我是很多事物的奴隶。我是社会的奴隶,同伴的奴隶……但现在,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看到神为我预备的一切,我很兴奋。”救赎代表得自由。山姆就经历到了耶稣基督赐给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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