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2日(日) 加3:23-4:7 從奴僕到兒女
2025年6月22日(日) 加3:23-4:7 從奴僕到兒女
一、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保羅採用希臘羅馬的家庭教育為比喻
訓蒙的師傅:受雇在希臘或羅馬人的家庭中,負責督導六到十六歲孩童的僕役或奴隸
羅馬法律規定「訓蒙的師傅」必須照管一個孩子,直到十四歲為止,然後再由監護人繼續照顧到二十五歲。
律法的目的就是帶領我們去基督那裡!
二、靠基督得著兒子的名分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信徒因信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穿上了基督
無論是何種身份,都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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