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四)為主作證
宗徒大事錄5:27-33
聆聽聖言
那時候,聖殿警官把宗徒領來之後,叫他們站在公議會中,大司祭便審問他們,說:「我們曾嚴厲命令你們,不可用這名字施教。你們看,你們卻把你們的道理傳遍了耶路撒冷,你們是有意把這人的血,引到我們身上來啊!」
伯多祿和宗徒們回答說:「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
我們祖先的天主復活了你們下毒手懸在木架上的耶穌。天主以右手舉揚了祂,叫祂做首領和救主,為賜給以色列人悔改和罪赦。
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證人,並且天主給那些服從祂的人所賞賜的聖神,也為此事作證。」
他們一聽這話,大發雷霆,想要殺害他們。
釋經小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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