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理資訊站】車輛過戶、檢驗、遭註銷要如何處理?
☆訪新營監理站 楊然凱股長
一、車輛過戶要如何辦理?
答:應備證件有:
1.以個人名義登記者:買賣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委託他人代辦者,應繳驗雙證件(健保卡或駕照)。以公司行號登記者: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
2.買賣雙方印章。
3.原車主行車執照。
4.新車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期30日以上)。
5.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
6.過戶登記書-現在以免填書表方式列印後直接在書表上簽章。
另外出廠10年以上之汽車及出廠5年以上之機車辦理過戶時,需先行臨時檢驗合格後辦理。
特別提醒:辦理過戶前先要辦理新車主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2種方式:第1種方式為新車主直接投保新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原車主的保險,可以申請退費。第2種方式為原車主同意將保險權益轉移給新車主時,這種方式就要到原來的保險公司辦理轉移。
二、車輛的定期檢驗週期(人要作定期健康檢查,車也要作定期檢驗確保 行車安全)
答:
1.自用小客車(含自小客貨)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2.自用小貨車及營業車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5年以上至少要檢驗2次,
3.出廠年份逾十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每年至少檢驗3次。…
The skinny
The skinny isn't ready yet — notes appear once the transcript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