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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 《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

從日本生活保護看臺灣社會救助|監製:鄧學良、主持:陳智暄|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第392) #鄧學良 #陳智暄 #社會

鄧學良教授原稿 版權:鄧學良 原創著作|鄧學良 教授 版權所有 © 鄧學良|智慧財產權受法律保護 老鄧「談法論理」(2026、9、12)(no.392) 題目: 日本在「社會保障法制」中所稱的「生活保護」乙項,在臺灣地區的現狀如何? 説明: 經查,與日本「社會保障法」中的「生活保護(せいかつほご)」制度對照時,臺灣地區目前,並沒有名為「生活保護」的獨立法律制度,而是以「社會救助法」的「生活扶助」為核心,搭配醫療、急難、災害等救助,發揮相近的功能。 一、日臺比較: 日臺二制可概作如下比較: (一)、在日為「生活保護法」;在臺為「社會救助法」。 (二)、在日為生活保護;在臺為生活扶助(屬社會救助之一)。 (三)、在日為「最低生活保障」;在臺為「最低生活費保障」。 (四)、在日為保護費給付;在臺為現金生活扶助、醫療補助、住宅及其他救助。 二、臺制重點: (一)、以「社會救助法」為中心:社會救助乃包括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災害救助,並以協助弱勢家庭自立為立法目的。 (二)、以「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為前提 ,申請人須經地方政府,審查家庭每人平均收入、動產、不動產等,是否低於法定標準? (三)、強調工作能力與自立:此點與日制相同,具有工作能力者,原則上應接受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創業輔導等措施,而非僅領取補助。 四、日臺二制之法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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