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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42马海霞:国知局出具的正面评价报告能否帮助原告不中止诉讼?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假期不停更,知产四方馆继续为大家分享,今日我分享的主题是国知局出具正面检索或评价报告时,原告能否据此争取法院不中止诉讼,从而加快维权节奏?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创作, 当事人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大家切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国知局出具正面检索或评价报告时,原告能否据此争取法院不中止诉讼,从而加快维权节奏?

【案例分析】�安心集团发现珍宝公司销售的一款“智能睡眠监测手环”涉嫌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于是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珍宝公司答辩称涉案专利稳定性不足,并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如果法院中止审理,案件可能等待无效宣告结果后再继续,维权周期会被拉长。此时,安心集团在专业知识产权代理律师的建议下提交了一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报告显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未发现影响专利稳定性的明显缺陷。

法院认为,评价报告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专利是否有效,但作为国知局出具的专业检索分析材料,已经能够反映涉案专利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在原告已提交正面评价报告、且被控侵权比对较为清晰的情况下,法院决定不中止诉讼,继续审理侵权问题。

经过技术特征比对,法院认定珍宝公司被控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现有技术抗辩不成立,最终判决珍宝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安心集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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