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血裡面 靈修經文利未記十七10-16
31靈修經文利未記十七10-16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上主曉諭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凡以色列家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邦人,都不可吃帶血的食物,因為血裡有生命,正因為血裡面有生命,所以祭牲的血可以代替以色列人,獻在壇上為以色列民的生命贖罪。緊接著指示他們,若是打獵得來的野味,需要完全放血,用土將血掩蓋起來。凡是吃帶血的食物,或是吃血,都必要被剪除。若是吃生病而死,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他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的外邦人,都不潔淨直到晚上,且要洗衣服,用水洗身,才為潔淨,若是不願意遵守神的命令的,必擔當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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