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9日(四) 申命記17章14-20 在神話語之下作王
2026年10月29日(四) 申命記17章14-20 在神話語之下作王
14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一、神所揀選的王:不是「像四圍的國一樣」(14–15節)
百姓想要立王「像四圍的國一樣」,但神說,王必須是神所揀選的,並且「從你弟兄中」選立。真正的王權仍在神手中,地上的王只是代表神治理的僕人,也是百姓的弟兄。無論我們在哪裡擔任領導,都不是主人,而是神所揀選的僕人。
二、三個「不可多」:馬匹、妃嬪、金銀(16–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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