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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61黄泽霆:博客文章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吗?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博客文章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很多朋友会有一个误区:只有出版社出版的书籍或者正式刊登的文章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早年博客、网络上随手发的文章,只是网上随笔,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网络博客上写的原创文章,到底能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遇到别人摘抄盗用,我们能不能起诉维权?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基本案情】

小霆总在搜狐开设个人博客,写了一篇名为《多元视角下的人权发展观察》的文章,2009年6月直接发布在了自己的博客空间。假小霆经常浏览小霆总的博客,还曾经在博文下面留言点赞。

没过多久,假小霆在自己的博客发布了一篇名为《读懂不同社会的人权探索之路》的博文,直接把小霆总文章的一整段核心内容搬了过去,既没有写原作者是谁,也没有标注文章出处。

这下小霆总就不高兴了,于是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对假小霆提起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证据保全,登录小霆总的博客,博客页面放着小霆总本人照片,博客日志里完整留存涉案博文,页面署名也能对应上。并且记录显示,假小霆之前还在这篇博文下留过言,小霆总的账号对此还进行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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