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74吴烨:注册商标被他人外观设计“撞脸”咋办?(三)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74吴烨: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注册商标“撞脸”咋办?(三)
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知产四方馆》,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吴烨,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注册商标被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撞脸”咋办?(三)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已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前两回咱们说到,安心酒业发现仿安酒业把自家经典的葫芦瓶拿去申请了专利,一气之下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法院站在了安心酒业这边,判决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
但这事儿还没完。仿安酒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联手上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今天,咱们就来听听这最后一集——终审是怎么判的。
【二审案情】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气氛相当严肃。上诉人仿安酒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他们的观点:
第一,关于那个“川派安心”文字,那是我们有合法授权的注册商标,怎么用是我们的自由,跟安心酒业的“河王”商标根本不是一回事,不会造成混淆。
第二,关于那个葫芦形状,白酒行业里葫芦瓶多得是,这叫通用设计。安心酒业的立体商标就算有点名气,也没到“看一眼瓶子就知道是谁产”的地步。而且我们一审的时候还提交了新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川派安心”商标依然有效,这说明我们底气足得很。…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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