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廣服務中心】無照駕駛罰鍰提高還要移置保管車輛上講習 新營警籲勿以身試法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交通組 張明華組長
Q1最新無照駕駛處罰規定?
A1
(1) 無照駕駛加重罰1月31日實施! 汽車最高罰6萬元、機車3.6萬。
(2) 為了降低無照駕駛人數,立法院114年10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提高無照駕駛罰鍰,並於115年1月31日起施行,汽車無照駕駛最高罰鍰提高至新臺幣6萬元,機車提高至3萬6000元,並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10年內違規達2次者,將處以最高額度罰鍰,若達3次以上,則於前次罰鍰基礎上加重處罰。此外,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皆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
(3) 主要處罰,無照駕駛、領有機車駕駛駕照卻駕駛汽車、偽造汽機車駕駛執照、駕照被吊銷、註銷仍持續駕駛、駕照吊扣期間持續駕駛者等,違反上述規定者,機車駕駛人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且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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