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路旁的河水】:第2123日
神家詩歌21冊7
【三一神創發了最相愛、合一、永恆的甜美家!!!】(2-3節)
2.三一神是自有永有,
永最「一」最甜相愛!
祂是相愛合一源頭,
祂創發了甜美家!
祂要我們相愛合一,活出建造祂美家;
祂擁抱祂一切至愛,在天城,祂甜美家!
3.祢竟能使我們永遠
完完全全甜合一。
這真是祢榮耀作為,
彰顯祢神性、榮耀!
祢擁抱祢一切至愛,在祢永恆甜美家!
在新耶路撒冷皇家,這真是最大幸福!
燦爛永恆,無盡姿采;無盡甜享祢無限!
弟兄姊妹,今天我們一同來思想約翰福音14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主耶穌在最後晚餐前對門徒的叮嚀。先來讀另一節密切相關的經文,約翰福音14: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四次提到「愛我」與「遵守命令」的連結,可見這不是隨便一提的教導,而是祂反覆強調的真理。有了神的命令,有神的話語,本來就是一件極大的福分!就像神當年將律法賜給以色列人一樣,那是神對祂百姓的愛與引導。
弟兄姊妹,愛與順服是不能分割的。愛與順服,從來就不是兩回事。它們是一體的兩面。真正的愛,絕不是只停留在嘴巴裡的宣告,而是要顯明在生活中的行動。基督徒常常被要求「言行一致」,因為我們所信的是一位聖潔公義的神。如果我們口裡說「我愛主」,心裡卻不願意聽從祂的吩咐,那我們的愛就成了虛假的、空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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