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凍漲學費與雜費的法律見解
這份文件深入探討了私立高中學雜費凍漲所引發的法律與財務困境。內容指出,雖然政府依法擁有學費與雜費的訂定權,但長期限制收入卻要求私校比照公校調升教師待遇與人事成本,已違反比例原則並造成結構性財務壓力。作者解析了《私校法》與《高級中等教育法》的權責劃分,明確界定學費由中央主導,而雜費則歸地方主管機關管轄。文中強調,私校並非政府機關,其財務自主權不應被政策無限期壓縮,建議校方應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模型。最終,作者主張私校現階段應優先向地方政府爭取調升雜費,以緩解日益沉重的營運負擔。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The skinny
The skinny isn't ready yet — notes appear once the transcript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