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71龙利松:可以“冒名顶替”发明人申请专利吗?
可以“冒名顶替”发明人申请专利吗?
声明: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的,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的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今天故事的当事人是小松总,他经营着一家集设计、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小家电公司--小松公司,并与广东侨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由该律师事务所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近几年,公司发展得不错,为了开发新产品,小松公司在深圳成立了研发中心,并组建了一支新产品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很给力,很快就自主研发了一款新产品,经过可专利性分析后,小松总决定申请发明专利。考虑到目前研究人员不稳定,为了避免由于新产品的研究人员跳槽带来的不便,如申请美国专利需要发明人签字等等,小松总就想以自己作为唯一发明人来申请新产品的发明专利,但是又觉得不妥,毕竟自己没有参与新产品的任何研发工作,能这样做吗?
于是,小松总找到顾问律师,问:能不能自己作为唯一发明人,申请新产品的发明专利?
律师问:根据《专利法》关于发明人的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那你对这个新产品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了吗?
小松总一下子懵了,“什么是‘创造性的贡献’呀?没听懂,可以讲人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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