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怎麼想?】認識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東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負責人游婷雯接受主持人王家軒專訪時表示,臺灣的白色恐怖時期發生從1949年戒嚴令的發佈,到1992年修正與白色恐怖相關的刑法一百條,所以根據學者的定義,1949年到1992年之間,中華民國政府用高壓的手段統治人民,若思想或言論不同於政府立場,就會被視為異議分子,或者是有叛亂的意圖,就會被政府抓起來,這段時期稱為白色恐怖時期,而其最大的特徵,就是它是有一個系統化的處置流程,也就是這些被抓起來的人,會經過審訊,然後送到軍事法庭審判,再看是送到刑場槍決還是被判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所以事實上所謂的系統性的處置流程,就是白色恐怖最大的特徵,也是威權體制下,領導者為了要讓他自己做的事情合法、合理,能夠說服人民或者對他的政權統治有質疑的人,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去處理,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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