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理資訊站】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與微電車納管宣導
☆訪麻豆監理站 呂俊勳股長
一、近期新聞常報導交通違規記點新制,開車或騎車族需注意哪些事項?
ANS:
以往只有違規被警方攔查才會記點在駕駛人身上,拍照等逕行舉發則因為不能確定駕駛人是誰,只能罰鍰而無記點。但自112年6月30日起逕行舉發(如遭測速照相機拍照)案件也要記點,車主如果未向監理單位登錄主要駕駛人或申請歸責他人者,就會推定車主為駕駛人,並予以記點。
若是車主無照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另外像是非自然人(如公司、行號..等)又未申請歸責駕駛人,也會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所以提醒車主收到違規單要記得在應到案日期前申請歸責駕駛人,讓違規記點可以記在真正的駕駛人身上,不然就會記在該車輛上。
二、如果駕駛人或車輛已經有違規記點,需留意哪些事項?
ANS:因主體不同,所以要分成2部分說明:
汽車駕駛人:違規紀錄於1年內違規點數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但是駕駛人1年內,記點達6點可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抵2點,並以1次為限。自112年7月1日起初次領有駕照之駕駛人,於發照日起1年內達6點也要接受道安講習。
違規車輛: 違規紀錄於1年內違規點數達3次者,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所以若駕駛人非車主,歸責行為很重要,建議可至監理服務網線上辦理「主要駕駛人設定」,或是車輛違規後辦理「交通違規轉歸責」。
請問有哪些常見違規行為有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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