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禱分享】活潑的生命 -- 民數記35:22-34
摘要:上帝是既公義又憐憫的神。祂不容罪惡,但也為悔改的人預備了救贖之路。我們應當效法祂,在生活中追求公義,同時也以憐憫待人。
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
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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