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路旁的河水】:第2016日
合訂本 (一)177
【新約的福】
1 新約的福,何等榮耀!
不再被定罪,改變完全,
變我為綿羊、鴿子、百合花,
在祂眼中永美麗。
2 因羔羊的血,神子民出現,
神、人有居所,享受肥甘,
有厚密親情,最深的聯合,
神、人的心靈得安息。
3. 羔羊的新婦,皎潔如月亮,
如展開旌旗的軍隊,
沒有皺紋、軟弱或瑕疵,
與主作王到永遠。
聖經多次宣告神對我們罪的「不記念」:
以賽亞書 43:25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希伯來書 10:17 「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詩篇 103:12 「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以賽亞書 38:17 「你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
彌迦書 7:19 「你必將我們的罪孽全扔在深海之中。」
以賽亞書 49:15
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這些經文表明,神不記念我們的罪。然而,神的"不記念"並不是我們通常認為的遺忘。神是無所不知的。他知道一切,而且什麼都不忘記。然而,他可以選擇不去記念一些事情。在人際關係中,我們可以選擇記住別人對我們犯下的罪行,也可以選擇忘記。要原諒一個人,我們必須經常把痛苦的記憶從腦海中抹去。其實我們並沒有忘記罪,並不是我們記不起罪,而是我們選擇忽略它。饒恕使我們不沉溺於過去的煩惱。…
The skinny
The skinny isn't ready yet — notes appear once the transcript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