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一)多走一步
瑪竇福音5:38-42
聆聽聖言
耶穌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
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釋經小幫手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自古以來「同態復仇法」的原則,意指當你令別人有什麼損失,你也應承擔相應的損失。這樣的作為反映出人類愛報復的心態。當他人冷漠對待你時,你也會以冷暴力回應;當別人罵你一句,你也會回敬一句;當別人戳你的弱點、嘲笑你時,你會耐心等待,抓住他的把柄,好報復羞辱他………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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