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信心生活的秘訣】第二十九日 不 犯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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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安德烈 秘訣系列 【信心生活的秘訣】
第二十九日 不 犯 罪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5-6)
約翰把基督最後一晚所說有關住在祂裏面的話,深刻在心中,並在他的生命裏。他一直記得主有六次之多,說到愛祂並遵守祂的命令,就是住在祂的愛裏,並接受父和祂兒子內住的途徑。所以在約翰年老時所寫的書信中,住在基督裏,就成了得着所應許之生活的鑰節(約壹二:6,24,28,三:6,24,四:13,16)。
在我們所引的經文中,約翰教導我們如何能蒙保守脫離罪:「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雖然我們的天性是有罪的,但我們若住在那位無罪的基督裏,就被釋放脫離罪的能力,並使我們每天活着都討神的喜悅。聖經記載主耶穌題到父時,這樣說:「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八:29)所以約翰在書信中這樣寫:「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着;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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