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對等的愛|約翰福音21:15-17|湖光教會|文亮牧師
★主日講道
講題:不對等的愛
講員:文亮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2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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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清楚地認知,
愛是無法對等、無法公平、是不能被量化的,
只有當我們認清這個真實的事實,
我們才可能健康地去愛,
並得到被愛的喜樂與滿足。
既然愛是無法對等、無法公平的,那我們該如何去愛?
盡己所能(不求對方)
愛不是要求對方,是先要求自己;
不是要求自己過於所能的,是求問心無愧地盡己所能。
耶穌給我們的誡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原則。
(可12:30-31)
接納差異(不求對等)
任何在付出愛的過程中抱持著對等回饋期待的,
都必須面對差異的失落感,
如果我們真愛對方,
是要接納對方與自己所期待的不同,
而不是讓對方滿足自己的期待。
真愛是一種願意改變自己的力量(改變他人是自私),
上帝愛我們,所以祂改變自己,
為了愛,降卑成為人的樣式,
祂沒有要我們變成神才愛我們,
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祂就愛我們,
祂按著我們的本相愛我們、接納我們。
在基督裡(惟求上帝)
若我們不能接上愛(神聖的愛)的源頭,
那麼人有限的愛、不完全的愛總會有個盡頭,
因此,在基督裡是我們可以持續被愛、
領受愛、因愛而得醫治與滿足的關鍵,
也是我們可以有愛的力量、健康的愛去愛人的關鍵了。
(約一4:10)
(約一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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