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理資訊站】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 風災戶得展延至年底
☆訪臺南監理站 李國德股長
Q1、每年7月份是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繳納期限、繳納方式是否再次提醒車主朋友?
A1:
自用汽機車每年7月份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特別提醒車主注意,其徵收費額所屬期間為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或手機下載e-Bill全國繳費網App,以金融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轉帳繳納。
行動支付繳納:透過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永豐銀行、悠遊付、台北富邦銀行及全支付等App繳納。
電話語音轉帳:服務專線412-1366,服務代碼均為169# 。
臨櫃繳納: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
約定轉帳扣款
監理服務網(汽機車>燃料費項下)或於監理服務APP(報名申請項下)線上設定。
填妥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上傳至各區監理所官網線上申辦專區,或郵寄各區監理所辦理,並於次期起透過約定帳戶自動扣繳。
Q2、如果未收到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費單或遺失,應如何繳納?
A2:
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多媒體機查詢、補單及繳費。…
The skinny
The skinny isn't ready yet — notes appear once the transcript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