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75王培培:商标可以换个样式使用吗?
商标换个样式可以使用吗?
声明:本次分享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分享的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故事的当事人名称、商标名称等均作了化名处理,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案例1:
小霆公司有一件商标,由中文、英文和图形组合而成,指定注册商品是第6类“钢板”等商品。该商标被他人以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为由提起了撤销申请。小霆公司在答辩过程中遇到一个问题:小霆公司实际使用的商标和注册商标不完全一样,实际使用的商标没有图形,因为他们的商标是直接钢印在钢材侧边的,空间太窄,就只打上了中文和英文。这就有一个问题:这种证据可以证明该商标进行了真实有效地使用吗?
案例2:
小松公司是做发动机零部件的,名下有十几件近似商标,如XSO、XSO小松等系列商标,其中一件XSO商标被他人提起了撤销申请。小松公司提供了使用证据,例如销售合同、发票等,且发票备注“XSO系列品牌产品”。国知局审理后裁定撤销小松公司的这个商标。这就有一个问题:国知局为什么会撤销这件商标?
法律分析:
案例1:国知局在审理过程中,认可了小霆公司提交的证据,理由是小霆公司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仅存在细微差别,未改变商标的显著特征,未破坏商标识别商品来源的同一性。
案例2:国知局撤销的理由是,小松公司注册多件“XSO”或“XSO小松”系列近似商标,虽发票显示“XSO系列品牌产品”,但该证据不具有唯一指向性,无法锁定至具体注册商标。…
The sk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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