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 《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
勞保基金不破產之法理與解方|監製人鄧學良、主持人陳智暄|老鄧「談法論理」(Professor Deng's Brilliant Legal Insights)(第382) #鄧學良 #陳智暄 #勞保
鄧學良教授原稿 版權:鄧學良 原創著作|鄧學良 教授 版權所有 © 鄧學良|智慧財產權受法律保護 老鄧「談法論理」(2026、9、2)(no.382) 題目: 眾家説勞保會倒,一説30餘年,迄今勞保基金(即,收支餘額),竟達1兆6千億元以上。勞保對各項給付,在「隨收隨付制」下,即便每年縱有不足,在1年就算貼補500億,上述勞保基金餘額,亦足可貼20年。中央政府只要將補貼入法(兜底立法),勞保之各項給付,將依然是國家在「二次分配」(社會連帶)上之良制。 分析: 本命題之論點,涉及勞保制度的「本質」問題,亦即,勞保究竟是「保險」?還是「社會保障」? 一、基本理論: 從「社會保障法」的角度觀之,本命題所主張的其實接近許多歐洲國家的思維,即:勞工保險不只是個人保險,而是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國家本來就應負最終給付責任。因此,如果採取此種立場,那麼,勞保出現年度收支逆差,未必等於制度破產。只要國家願意透過稅收挹注,給付就可以持續。 二、勞保之財源: 勞保保費並非唯一財源,政府財政本身也是後盾。勞保本質上具有世代互助與社會連帶功能,而非純粹精算保險。這也是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公共年金制度的運作邏輯。例如,日本的日本年金機構,所管理的國民年金與厚生年金,每年也都接受大量國庫負擔。日本基礎年金給付經費約有一半來自國庫(稅金),並非完全依靠保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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