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30日(六)羅馬書3:21-31 稱義需藉基督救贖
2025年08月30日(六)羅馬書3:21-31 稱義需藉基督救贖
本段是保羅論證「因信稱義」的關鍵段落,也是整卷羅馬書的中心思想之一。
一、稱義是因耶穌救贖
羅3:2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羅3: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羅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二、因信稱義廢除自誇
羅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3: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3:28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三、上帝的稱義子民
羅3:29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羅3:30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1.神的義顯明
律法以外的義:不是靠守律法行為得來,而是神透過耶穌基督顯明的。而信心是領受這義的唯一途徑。
2.罪與恩
「世人都犯了罪」指出罪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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